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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教育訓練

  

   

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操作人員應參加相關生物安全教育訓練及測試合格後始得進行實驗。

實驗室新進人員應接受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至少八小時。

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應取得實驗室生物安全持續教育至少四小時。

生物安全第三等級以上實驗室新進人員,應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生物安全訓練。

 

 

 

  ■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數位學習課程(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  前往) 

    實驗室生物數位學習課程選課說明(PDF檔) 課程內容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