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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訂定之「漢他病毒(Hantavirus)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函  
機關地址: 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承 辦 人: 楊馥華
聯絡電話: 04-22289111#70807
電子郵件: hbtcm01896@taichung.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7月22日
發文字號: 中市衛疾字第1150088787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訂定之「漢他病毒(Hantavirus)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請轉知所屬人員依循執行,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5年7月21日疾管感字第1150500189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實驗室人員於執行漢他病毒相關臨床檢驗、病原體培養分離及研究操作時,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要求,爰訂定旨揭指引,並已將電子檔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網址:www.cdc.gov.tw)之「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3-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及指引」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
三、 倘若貴單位有相關人員涉及處理漢他病毒或疑似漢他病毒感染者檢體時,請依循旨揭指引落實生物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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