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陳日閔
聯絡電話: 02-7712-9122
電子郵件: sunming@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3月13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5002725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115.3.12-勞動部函、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1.PDF、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51292309_1_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51292309_2_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主 旨: 函轉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5年3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50250504號函辦理。
二、 勞動部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正旨揭要點。
三、 旨揭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所屬。
四、 檢附勞動部來函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規定。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陳日閔
聯絡電話: 02-7712-9122
電子郵件: sunming@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3月13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5002725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115.3.12-勞動部函、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1.PDF、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51292309_1_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51292309_2_A09000000E_1150027254_send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主 旨: 函轉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5年3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50250504號函辦理。
二、 勞動部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正旨揭要點。
三、 旨揭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所屬。
四、 檢附勞動部來函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