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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會於本(115)年上半年3月至6月辦理4場次本年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並自本年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點起開放報名,敬請貴單位踴躍派員參訓,請查照。

   台灣生物安全協會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03號2樓之4
承 辦 人: 洪小姐
聯絡電話: 02-6604-0102分機103
電子郵件: tbsatrain@gmail必om
受 文 者: 全國生物安全會設置單位等603家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2月06日
發文字號: 台生安協字第11502060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2件) 1150100112_1_1150000112_r.pdf (掃瞄本文)
1150100112_2_1150000112_r.tif (掃瞄本文)

主 旨: 本會於本(115)年上半年3月至6月辦理4場次本年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並自本年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點起開放報名,敬請貴單位踴躍派員參訓,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會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認可之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機構依據「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辦理旨揭課程在案。
二、 完成旨揭課程並通過測驗者,將核發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有效期為自核發日起3年。各場次報名網址與簡章,可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thiosa.org.tw/)瀏覽、下載及報名。
三、 另依疾管署114年5月9日預告之「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設置單位所設生物安全主管、管制性病原及毒素主管,應參加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明文件。惟於辦法草案修正施行日前已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生物安全主管且符合以下資格之設置單位,所設生物安全主管得自辦法草案施行之日起2年內取得生物安全管理人員。
   (1)未持有、保存、使用、處分及輸出入第三級(含)以上危險群病原體、管制性病原及生物毒素;
   (2)未設有高防護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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