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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安全績優獎實施要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以核綜字第1140004676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核能安全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 234036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傳  真: (02)8231-7833
承 辦 人: 李英源
聯絡電話: (02)8231-7919 分機:2073
電子郵件: yyli@nusc.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4月10日
發文字號: 核綜字第1140004676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原子能安全績優獎實施要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以核綜字第1140004676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 明: 旨述修正規定請於本會網站(https://www.nusc.gov.tw)施政與法規/原子能法規/法規查詢系統/法規體系/綜合規劃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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