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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發布「指定動物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一案,請查照。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陳日閔
    聯絡電話: 02-7712-9122
    電子郵件: sunming@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5月09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1004548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5件) 農委會111.5.4書函、指定動物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規定pdf檔、提要表odf檔、發布令pdf檔、發布令稿odf檔( A09000000E_1110045480
 
  旨: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發布「指定動物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一案,請查照。
 
明:  
  一、 依該會111年5月4日農防字第1111471157A號書函辦理。
  二、 該會規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公告「非洲豬瘟」為指定公告之動物傳染病。未來持有、使用非洲豬瘟生物樣材之實驗室,應符合旨揭規範。
  三、 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來函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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