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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主管基礎訓練教材」(草案)已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生物安全專區

 

旨: 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訂「生物安全主管基礎訓練教材」(草案)已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生物安全專區,請轉知所轄管(屬)單位,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8月26日疾管感字第1100500253號函辦理。
  二、 有關「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以下稱辦法修正草案),已於110年7月13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005號函預告2個月。
  三、 依據辦法修正草案第9條至第11條規定:
     (一)設置單位應就第二級至第四級危險群病原體及生物毒素 之管理,置生物安全主管(以下稱生安主管);設置單位 人員達30人者,應另設生物安全會(以下稱生安會)。
     (二)設置單位應於置生安主管或設生安會後1個月內,報所在 地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其有異動者,亦同。
     (三)生安主管應於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3個月內,參加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課程,取得合格證明(取得訓練 合格證明之規定,預計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四、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因應辦法修正草案,對於辦理生安主管之指定訓練課程,特編訂旨揭基礎訓練教材。為求該訓練教材之周延,將徵詢各界意見,期限至110年9月24日止。惠請轉知所轄管(屬)單位如有修正意見,請填寫意見修正表,免備文,逕將電子檔寄至該署承辦人電子信箱: cch1023515@cdc.gov.tw。
  五、 旨揭訓練教材及意見修正表電子檔,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生物安全專區下載(網頁: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訓練資訊;網址: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 /5PdnFt4hFcFaw2eaJus9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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