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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訂「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草案)(2021年3月修訂版)已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之生物安全專屬網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  
    機關地址: 1005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傳  真: 23919524
    承 辦 人: 黃翎祐
    聯絡電話: 23959825#3884
    電子郵件: CCH1023515@cdc.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3月17日

 

  發文字號: 疾管感字第110050007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本署新訂「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草案)(2021年3月修訂版)已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之生物安全專屬網頁,請惠賜卓見。請查照。

 

 
明:  
  一、 本署新訂「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草案) (2021年版)之徵詢各界修正意見,業於109年12月15日以疾管感字第1090500478號函諒達。
  二、 本署經彙整各設置單位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建議,完成旨揭規範草案以下增修內容(以紅色字體呈現):
     (一)將類似之用詞統一,並修正部分語句力求簡潔易懂。
     (二)增訂「BSL-2/ABSL-2實驗室平面圖(範例)」及「BSL-2/ABSL-2實驗室平面圖(範例) 」之章節範例說明。
     (三)增訂「生物安全計畫所需的四種風險評鑑類型概述」之章節對照表說明。
     (四)增訂「操作節肢動物之生物安全」之附錄。
  三、 請貴單位再次檢視旨揭規範草案內容,如有修正意見,惠請於110年3月25日前填寫修正意見表,免備文,將修正意見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提供本署承辦人(黃先生,傳真:02-29319524;電子信箱:CCH1023515@cdc.gov.tw)彙辦。
  四、 旨揭規範草案及修正意見表,業已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之生物安全專屬網頁,請逕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專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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