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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

 

教育部  書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高瑄伻
    聯絡電話: 02-7712-9035
    電子郵件: :hpkao@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01月02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6019303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附件一)
 

 

  旨: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業經該署於106年12月29日以環署水字第1060104638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該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38E號函辦理。
  二、 因應106年1月1日起水污染防治許可、申報全面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之規定及為鼓勵守法,修正網路申請(報)之對象,及簡化相關預申報對象及程序,如應預申報者未於採樣或量測24小時前預申報,始須重新採樣、檢測之處分;守法業者免除預申報之程序。
  三、 旨揭公告已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頁(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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