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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送新修訂「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指引」,請查照。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高瑄伻
    聯絡電話: 02-7712-9035
    電子郵件: :hpkao@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08月23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6012108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指引-20170821奉核版( c57b158abeabcfd2a8c43c5386167d67_1060121085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61297292_1_c57b158abeabcfd2a8c43c5386167d67_1060121085_Attach1.pdf (附件一)
 

 

  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送新修訂「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指引」,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該署106年8月22日疾管感字第1060500421號函辦理。
  二、 配合「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作業要點」之公布實施,修正旨揭指引內容,以利管制性病原設置單位參照遵循。
  三、 旨揭作業指引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網頁:專業版首頁>傳染病介紹>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管制性病原管理,請自行下載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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