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209「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部分條文
| 教育部 書函 | |||||
| 機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 承 辦 人: | 張心恬 | ||||
| 聯絡電話: | 02-7712-9035 | ||||
| 電子郵件: | :shinten@mail.moe.gov.tw | ||||
| 受 文 者: |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 |||
| 發文字號: | 臺教資(六)字第1040172828號 | |||
| 速 別: | 普通件 |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 附 件: | ||||
| 主 | 旨: | 檢送勞動部「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預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轄(屬)相關單位。 | |||||
| 說 | 明: | |||||
| 一、 | 依據勞動部104年12月9日勞職授字第10402039502號函辦理。 | |||||
| 二、 | 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該署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下載。 | |||||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陳明源先生,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