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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部分修文

主 旨: 函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1年1月16日會輻字第1010000798號令修正發布「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部分修文及附表二,請 貴單位利用該會網站(www.aec.gov.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或便民專區/原子能法規)查詢,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1年1月20日會輻字第1010001338號函辦理(附件)。
二、 若 貴單位含附設醫院,亦請協助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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