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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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8月27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50087572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勞動部書函、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1、第12條附表3、附表4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 旨: 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1、第12條附表3、附表4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5年8月26日勞職授字第1150253048D號書函辦理。
二、 若對於本次修法內容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勞動部賴昱丞承辦人員,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