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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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5月08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5004745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勞動部書函、勞動部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意見表
主 旨: 函轉勞動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修正草案等相關資料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5年5月7日勞職授字第1150251656B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草案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勞動部,另對於本案內容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勞動部賴昱丞承辦人員,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