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以勞職授字第112020572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教育部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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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林淑敏
聯絡電話: 02-7736-6363
電子郵件: minli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1月11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五)字第113000133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勞動部函、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修正規定、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表( A09000000E_1130001335_senddoc1_Attach1.pdf、A09000000E_1130001335_senddoc1_Attach2.pdf、A09000000E_1130001335_senddoc1_Attach3.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 1131290307_1_A09000000E_1130001335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31290307_2_A09000000E_1130001335_send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1131290307_3_A09000000E_1130001335_senddoc1_Attach3.pdf (附件三)

主 旨: 「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以勞職授字第112020572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 明: 依勞動部113年1月4日勞職授字第1120205722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部各單位、部屬機關(構)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各私立大專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