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中國發生人類H7N9流感疫情,請 貴單位,加強督促實驗室工作人員遵守相關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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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04月08日
發文字號: 中市衛疾字第1020033725號
速  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鑑於中國發生人類H7N9流感疫情,請 貴單位,加強督促實驗室工作人員遵守相關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請 查照。
明:
一、 依據疾病管制局102年4月3日衛署疾管源字第1020500240號函辦理。
二、 操作疑似H7N9之人類檢體,應於微生物實驗室進行檢驗。一般檢體處理及PCR檢驗操作等,得於生物安全第二等級以上實驗室進行;惟病毒分離鑑定及增殖應於生物安全第三等級以上實驗室進行。
三、 為避免病毒重組之發生,不可於同一實驗室操作源自人類及禽畜之臨床檢體。
四、 有關H7N9病毒株之持有、使用、異動及輸出入,將比照H5N1禽流感病毒列為第三級危險群微生物,並依該等級相關規定辦理。
正本: 本市各生物安全實驗室設置單位
副本: 本局疾病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