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增訂「指定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1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如附件)」公
| 教育部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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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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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薛敬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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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7712-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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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dododocar@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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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臺教資(六)字第11100767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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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3件) 勞動部函(附件1)、勞動部公告(附件2)、指定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內容(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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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檢送勞動部增訂「指定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1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如附件)」公告,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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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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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勞動部111年8月3日勞職授字第11102041672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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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勞動部公告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包含品目名稱、貨品分類號列、適用範圍、指定適用之國際標準及國家標準生效日、適用之國際標準及國家標準等,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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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貴校如有旨揭機械、設備或器具並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者,請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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