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年版)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所轄設置單位,請查照。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薛敬議
    聯絡電話: 02-7712-9123
    電子郵件: dododocar@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5月24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00072249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衛福部疾管署函( A09000000E_11000072249_doc1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旨: 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年版)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所轄設置單位,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5月21日疾管感字第1100500153號函辦理。
  二、 請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 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專區之「1-實驗室 生物安全」點選查閱旨揭規範。
  三、 原「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 及「動物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 範」已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