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內政部消防署研擬「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1份,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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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5月24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00070909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 A09000000E_11027070909_doc1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附件一)
 

 

  旨: 檢送內政部消防署研擬「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1份,請查照轉知。

 
明:  
  一、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0年4月28日消署危字第1101600094號函辦理。
  二、 消防署調查統計顯示,108年至109年學校火災案件共發生76次,起火原因為化學物質者(與實驗相關者)共4起;其中2起並造成人員受傷,主要係因禁水性物質用水清洗及可燃性液體接觸火源所導致,兩者均為化學反應迅速導致人員應變不及而受傷。
  三、 為減少各級學校實驗室之火災發生,消防署參考國內外消防相關規定及考量防震對策,研擬旨揭建議事項1份,建議列入各級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強化之參考,以維護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