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及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教育部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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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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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02-2738-6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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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薛敬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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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7712-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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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臺教資(六)字第109007355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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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3件) 化學噴濺灼傷宣導、壓力釜燙傷宣導、機械夾捲受傷宣導( 0073551A00_ATTCH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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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重申為避免學校實驗(習)場所災害發生,籲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督導校園師生進行實驗(習)時,應落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及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本部已製作實際案例提供各校宣導,請查照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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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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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邇來大專校園發生數起酸鹼液噴濺、高低溫接觸及操作機械致夾捲等意外事件,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將本部製作之實際案例宣導公告週知,並鼓勵教師於教學時使用,加強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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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相關適用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正確衣著宣導文宣圖檔及其他災害案例資料可查詢本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https://www.safelab.edu.tw/index.aspx)內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職安法專區及其它安衛文件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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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相關學校實驗室意外災害事件及課程預防宣導海報可由(https://www.safelab.edu.tw/CoachTeam/FileShare_view.aspx?FileShareID=201812201433416D35)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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