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臺(新進)教職員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說明

罰則: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新進員工應繳交體格檢查報告/在職勞工應施行健康檢查;違反者,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雇主處3-15萬元罰鍰;第46條員工處3,000元以下罰鍰。

合約醫院:臺安醫院雙十分院
院 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9號/5樓體檢中心
預約體檢專線: (04)2220-9636 或(04)2226-8990*2518
體格檢查專案價:850元
詳細內容請見:新進教職員工體檢項目&位置圖